保健新知

2019-03-25

出境、返國 管制藥隨身帶!

出境、返國 管制藥隨身帶!

 

    想趁連續假期出國旅遊或探親嗎?食藥署提醒,如需攜帶自用管制藥品出入境,除了準備足夠天數藥量外,一定要注意入境國的相關法規,並且隨身攜帶,以免不慎違規觸法喔!

    我國醫療常使用的佐沛眠(Zolpidem)、氟硝西泮(Flunitrazepam)等鎮靜安眠類藥品及嗎啡(Morphine)、吩坦尼(Fentanyl)等成癮性麻醉藥品皆屬管制藥品。如果您攜帶入境的自用藥品中有管制藥品,務必隨身攜帶,並備醫療院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或處方箋影本等證明資料,以便順利通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國人如於國外就醫後,因治療所需攜帶管制藥品回國,必須依照我國海關入境報關須知,僅以治療本人疾病為限,須憑當地醫療院所的證明,攜帶量不超過該醫療證明的處方量,且藥品應隨身攜帶,不可以航空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。
    食藥署提醒,國人出國旅遊或洽商需攜帶個人藥品時,記得隨身攜帶原主治醫師所開立診斷書正本或處方箋影本,若屬第1級至第3級管制藥品(管制藥品品項可至食藥署網站http://www.fda.gov.tw/業務專區/管制藥品組/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查詢),可向食藥署申請「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入境出境中華民國聲明書」,在通關時隨身攜帶該聲明書及藥品,以利通關。必要時亦可於出國前,查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(http://www.boca.gov.tw/旅外安全資訊)各國暨各地區簽證、旅遊及消費者保護資訊,瞭解入境當地國是否有特殊規定。


原文引用自:藥物食品安全週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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