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光眼是造成失明的第二大主因(第一大主因為白內障),主要因眼內的液體(房水)不能正常排出,使眼內壓力升高,導致視神經病變、萎縮。初期多無症狀,中後期會使視神經受損,而明顯出現周邊視野缺損,是一個不可逆的過程。對此,食品藥物管理署(下稱食藥署)邀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李科鋒藥師說明青光眼用藥安全,並提醒民眾,定期追蹤眼壓遵照醫囑用藥非常重要,切勿因副作用不舒服或自覺眼壓正常而自行停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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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青光眼的分類與用藥 青光眼分為原發性、繼發性與先天性三種,其中導致繼發性青光眼的因素很多,包括眼內發炎、創傷、使用磺胺類或含類固醇藥品,都有可能使眼壓過高而導致青光眼。但是否有青光眼,仍須由醫師詳細檢查才能確認,一旦診斷為青光眼,降低眼壓是延緩視神經功能惡化的首要任務。臨床上常見治療青光眼的藥品,多是藉由減少房水分泌或增加房水排出,以達降低眼壓的效果,說明如下: |
(1)前列腺素衍生物 |
食藥署提醒,若使用2種以上的眼用製劑,每種藥品間隔需要至少5分鐘,且依序為眼藥水、點眼懸液劑、眼用凝膠劑,最後才是眼藥膏。切記,不要抱持眼藥水點多一點才有效、想到就點、有點就好,或是眼壓下降後就自行減藥或停藥的錯誤心態,應遵從醫囑才能控制病情不惡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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